头条新闻
生态环境部公布2021年春节期间各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受不利气象条件和烟花爆竹燃放影响,春节期间我国北方及中部区域部分城市出现空气重度污染 。除夕至初一期间,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47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其中13个城市达到严重污染级别。
——生态环境部
官方发布
2.5
国务院举行“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服务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政策例行吹风会 ,生态环境部和司法部就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服务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有关情况答记者问。吹风会对强化排污主体责任、排污信用监管、“放管服”改革及排污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等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生态环境部
2.5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天津市反馈督察情况。督察指出,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中央要求、人民期待、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
——生态环境部
2.5
《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驻华使节线上见面会在北京举行。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及阿根廷、巴西、克罗地亚、芬兰、法国等11国大使出席会议。中方介绍了白皮书的主要内容和中国能源发展及国际合作有关政策。各国大使围绕中国煤炭消费量、能源可及、绿色能源转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等问题与中方深入交流,表示愿与中方进一步加强能源合作,共同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
——国家能源局
2.5
海南省将全面推动清洁能源岛建设,研究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的能源实施路线,力争在2025年前实现碳达峰、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到2025年,海南将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83%,清洁能源岛初具规模;到2035年,能源清洁转型基本实现,清洁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89%,海南清洁能源岛基本建成。
——国家能源局
2.8
国家能源局印发《2021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实施,明确监管重点、时序进度,确保各项任务有序开展;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核实力度,客观反应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务求工作实效,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国家能源局
2.8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各地区2020年前三季度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该表对各地区2020年前三季度能耗双控目标完成形势进行分析。能耗强度降低方面: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广东、广西、海南、陕西、宁夏9个地区为一级预警,安徽、新疆2个地区为二级预警,其他19个地区为三级预警。能耗总量控制方面:内蒙古、浙江、安徽、云南、宁夏5个地区为一级预警,广东为二级预警,其他24个地区为三级预警。
——国家发展改革委
2.9
习近平在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峰会发表主旨讲话,提出着眼绿色发展,打造面向未来的合作动能。一是要坚持“绿色共识”,坚定不移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共同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二是要推动“绿色发展”,以2021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年”为契机,深化绿色经济、清洁能源等领域交流合作。
——国家能源局
2.9
国家发改委同多部门对重点地区2019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河南6省(市)及珠三角区域、河南洛阳和三门峡2市、山西临汾市达到“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目标进度要求;浙江省2019年煤炭消费量下降503万吨,完成了年度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但未达到“十三五”目标进度要求;安徽、山东2省及山西晋中、运城、吕梁3市和陕西关中地区2019年煤炭消费量不降反增,且均未达到“十三五”目标进度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
2.10
工信部发布1月我国汽车工业产销数据。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9.4万辆和17.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85.8%和238.5%。分车型看,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万辆和15.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66.6%和287.8%;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8万辆和2.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2.4%和104.7%;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9辆和63辆,同比分别下降80%和63.2%。
——工信部
地方新闻
北京市
北京市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会议指出,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狠抓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大幅减排,要加强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会议强调,要积极推进低碳绿色发展,研究制定实现碳中和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进一步调整产业、能源、交通等结构,确保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辽宁省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春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会议。会议总结评估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要从四个方面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一是要早预测、早预警、早启动;二是污染减排对象要清、重点控制环节要清、采取措施要清;三是工作作风要实、工作部署和措施要实、减排效果要实;四是生态环境系统监管执法要严、排污单位落实应急预案要严、环保设施运营单位履行责任义务要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
吉林省召开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十三五”和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把握当前形势,谋划“十四五”并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工作。会议明确“减污降碳”是“十四五”期间吉林省生态环保工作的总要求,确定2021年吉林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八项重点任务。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信息与协调中心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化的重要意义,强化大数据、大平台、大系统建设。以信息可视化服务为切入点,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提供新的服务支撑能力。会议要求,有针对性地策划组织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上海市
上海市印发《上海市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2020版)》及《上海市2020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拟定《名单》及《方案》作为2020年度碳排放份额分配和管理等工作的依据。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须规范开展自身碳排放监测、报告和履约清缴等工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浙江省
浙江省发布1月排污权交易指数数据。近期,浙江省排污权交易指数整体呈震荡运行态势,排污权成交量整体呈下跌走势。从四项排污权环比和同比情况来看,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有所下跌,二氧化硫上升。从四项排污权成交量环比情况来看,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成交量下跌,氮氧化物成交量上涨;与上年同期相比,四项成交量均有所下降。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意见》根据浙江省实际情况,聚焦环境治理关键环节和具体制度,旨在健全浙江省环境治理过程中的各类主体责任体系。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
安徽省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总结回顾“十三五”及2020年相关工作,部署“十四五”及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十四五”期间,安徽省将聚焦“减污降碳”总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实施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全面夯实绿色发展基础,合力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
福建省首单碳排放权绿色信托计划—— “兴业信托·利丰A016碳权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功发行,助力企业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下一步,福建省将继续发挥气候投融资对应对气候变化的支撑作用,对实现碳减排、绿色低碳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大碳金融产品开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气候变化领域;推动形成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源和产业结构,生产和生活方式。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
山东省发布1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1年1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47.8%,同比上升6.9个百分点;PM
2.5平均浓度为74μg/m
3,同比下降24.5%。其中,7个传输通道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37.3%,同比上升13.3个百分点;PM
2.5平均浓度为86μg/m
3,同比下降26.5%。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
河南省召开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20年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谋划“十四五”工作和2021重点任务。“十四五”时期,河南省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科学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二是研究制定推动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发力;三是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
湖北省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总结回顾2020年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谋划“十四五”工作和2021重点任务。“十四五”期间,湖北省将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为美丽湖北目标基本实现奠定基础。在降碳方面,湖北省将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碳汇+”交易助推构建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试点,争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建好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湖北省召开落实碳达峰目标专家座谈会。会议指出,要组织编制并力争年内出台省级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湖北省单位碳排放强度下降、煤炭消费量控制、能源结构优化等方面的重要目标和措施。与会专家围绕如何做好碳达峰方案编制工作提出相关建议。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碳排放达峰行动编制工作会。会议围绕《贵州省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纲要》,从碳排放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等不同层面对“十四五”碳排放趋势和预测数据进行了讨论,对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目标和时间的预判进行了交流,对促进碳达峰行动的政策措施和重点项目提出建议。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青海省
青海省圆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青海省印发重污染天气应对、柴油货车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等政策文件,持续强化抑尘、减煤、控车、治企、增绿等措施;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推进煤烟型污染治理;强化工业全面达标排放监管。2020年,青海省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95.52%,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7.2%,PM
2.5浓度23μg/m
3。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宁夏
宁夏召开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总结2020年及“十三五”,谋划“十四五”,安排部署2021年重点任务。会议提出了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污染,包括: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重污染天数持续减少;地级城市PM
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μg/m
3内,臭氧浓度力争保持稳定。全区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和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下降比例均满足“十四五”规划时序进度要求。
——宁夏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