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落实 | 攻坚!济宁环保六条工作线

       日前济宁市出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明确2020年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内容。2020年济宁市大气生态环境工作目标为: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下降30.4%、34.3%、12.55%、15.08%以上。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力争控制在53μg/m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3.1%。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按照分线作战模式,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六条工作线:
 
一、推动绿色发展工作线
       严格落实“四上四压”“先立后破”操作路径,推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和报批,推进“三线一单”应用实施。进一步理顺市、县行政许可工作分工,将新旧动能转换、挂图作战等重大项目纳入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线
    重点实施大气污染防治“3+2”提升工程:
>> 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提升工程;
>> 烧结砖瓦行业整合淘汰提升工程;
>> 移动源执法监管提升工程;
>> 大气污染防治“十条工作线”推进机制提升工程;
>>  “四减四增”工作推进机制提升工程。
 
三、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线
       针对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环保问题、矿山复绿和露天矿山治理等重点难点整改任务,采用“蓝黄红”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调度。严格整改销号管理,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避免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四、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线
1、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开展济宁市2020年“雷霆治污”专项攻坚行动,按照“1+7+N”模式,每月开展专项执法。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重点信访“回头看”活动。
2. 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与执法监测等工作;加强各县级监控中心监测能力建设。
3.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智慧化水平。启动智慧环保二期项目建设工作,将平台环境监管范围扩大至大气、水、土壤、放射、VOCs等内容,打造乡镇(街道)可视化智慧综合监管平台。做好工业企业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工作。
4. 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推动“一证式”管理,全面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扩大自动监测安装联网覆盖范围。大力推动生态损害赔偿工作,争取全市60%的县市区实现生态损害赔偿工作零突破。
 
五、生态环境治理支撑保障工作线
      严格落实《济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问责规定(暂行)》有关规定,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管理。
      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多种渠道讲好“济宁生态环保故事”。
开展《济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启动济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线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研究制定《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研究安排我局意识形态具体工作。
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继续做好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后续相关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