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颁布实施期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实现了一系列历史性的变革,在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减排工程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2013-2017年,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快速下降
2013至2017年,全国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快速下降, SO
2、NO
x和PM
2.5排放量分别下降了59%、21%和33%。2013至2017年是中国历史上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下降最快的时期。值得一提的是,至2017年,全国SO
2排放量从千万吨级下降到百万吨级,城市SO
2浓度超标问题基本解决,颗粒物中硫酸盐浓度大幅下降。研究进一步表明,《大气十条》主要措施中,对全国污染物减排效果显著的四项措施为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工业锅炉改造、落后产能淘汰、散煤清洁化替代。
空气质量改善带来显著健康效益
2013至2017年,全国及重点地区PM
2.5浓度显著下降,并带来了显著健康效益。5年间,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PM
2.5年均浓度降幅在28%–40%之间,超额完成《大气十条》所提出的目标。卫星遥感观测结果也佐证了这一空气质量改善的情况。全国人口加权PM
2.5暴露水平也从67μg/m³下降到45μg/m³(降幅为32%),预计减少了近20万人因PM
2.5长期暴露导致的过早死亡。由于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的降低,全国PM
2.5急性暴露引起的过早死亡人数下降了61%。
图1. 我国PM2.5 浓度改善目标、2013-2017年PM2.5浓度改善情况及相应避免的长期暴露导致的过早死亡人数(Xue, T., et al., 2019)(图片源自主讲人报告)
空气质量改善的驱动因素
研究表明,相较2013年,2017年仅因有利气象条件可导致PM
2.5年均浓度在京津冀地区下降约5%;在长三角地区下降约7%。
在五年尺度上,减排是这5年间PM2.5浓度下降的主导因素,气象条件年际变化的影响有限。工业提标改造(包括电力和重点工业行业)、燃煤锅炉整治、落后产能淘汰和民用清洁能源替代这四项主要措施分别使2017年全国PM
2.5年均人口加权浓度下降6.6、4.4、2.8和2.2μg/m³。
图2. 2013至2017年重大措施对全国空气质量改善的贡献(Zhang, Q. et al.,2019)(图片源自主讲人报告)
此外,《大气十条》的实施也实现了温室气体减排的协同效益。5年间,《大气十条》措施的实施带来了15亿至30亿吨的CO
2减排量。如果没有《大气十条》政策,我国这五年间CO
2排放量将在现有基础上增加约3%至6%。
未来的挑战与展望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挑战尚存。当下,需重点关注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PM
2.5和臭氧协同防控;二是攻克非电工业行业、机动车、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氨排放控制在内的减排薄弱环节;三是释放能源、产业和交通结构调整的减排潜力;四是科技引领,构建精细化大气环境综合治理体系。
因此,未来我国污染防治行动应关注以下五点:
- 巩固和深化大气十条成果。继续实施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全面布局、精准施策、精准防控和严格监管。
- 扩大重点区域的范围。稳步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空气质量,进一步落实川渝地区、汾渭地区和长江经济带的污染防治工作。
- 优化能源、产业和交通结构。实行煤炭总量控制,加强清洁燃料替代;实施基于环境绩效的错峰生产;优化铁路-公路-水运相结合的运输结构,推广新能源汽车。
- 调整重点行业和控制关键污染物。启动国家“清洁柴油机行动计划”,实施特别排放限值,落实重点行业VOCs减排行动。
- 着力科技支撑和能力建设。在“十四五”及中长期空气质量改善规划中加强科技支撑,编制蓝天保卫战科技能力建设规划。
在未来研究、规划及政策实施中,应关注及强调空气质量、气候变化、人类健康三者的交互关系,通过多维度合作,力争在2035至2050年间,实现三者协同改善。
专家简介
贺克斌 院士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