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周播报「6.26-7.2」

头条新闻
 
6月3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议提及了日前发布的《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将在全国开展夏季(6-9月)VOCs治理攻坚行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确立“绿色原则”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物权、合同、侵权责任三编都有“绿色”原则的有关内容。
—— 生态环境部
 
官方发布
6.28
为满足北京2022年冬奥会100%绿色能源供应,冬奥会重点配套工程张北柔性直流电网成功组网,实现了张家口地区大量清洁能源便捷进入北京,也将使北京电网中的清洁能源翻一番。
——国家能源局
 
6.29
为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国家发改委“云”上启动主题为“绿水青山,节能增效”的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活动回顾了节能宣传周历程和节能工作成效,开展了半导体照明精准扶贫、能效标识制度实施15周年暨“绿色消费”活动等四项活动。宣传周期间,将围绕“绿色云生活”、“绿色云消费”等展开一些推广活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
 
6.30
工信部公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订版,修订后的《办法》增加了引导传统乘用车节能的措施,完善了新能源汽车积分灵活性措施,丰富了关联企业的认定条件,将燃用醇醚燃料的乘用车纳入核算范围,对具备节能减排优势的车型给予核算优惠。修订后的《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业与信息化部
 
6.30
2020年5月,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共接到环保举报45811件,环比上升7.7%,同比下降0.2%。其中噪声污染举报较多,占举报总量的60.1%;其次为大气污染举报,占55.1%。大气污染举报中,反映恶臭/异味的举报最多,占涉气举报的39.4%,其次为反映烟粉尘污染的举报,占28.5%。
——生态环境部
 
7.02
近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央气象台等机构联合开展了7月上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预报指出,7月上半月全国大部扩散条件总体一般,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首要污染物以臭氧为主。京津冀及周边区域中南部、长三角中北部、苏皖鲁豫区域、汾渭平原和西北区域局地可能出现臭氧中度污染过程。新疆局地受沙尘天气影响,可能出现PM10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
——大气攻关联合中心
 
7.02
为贯彻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建立并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正式发布“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系列标识”,创建行动包括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
——国家发展改革委
 
地方新闻
北京市
为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压实属地扬尘治理责任,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5月份本市平原地区262个乡镇(街道)合计1825条主要道路的尘负荷评分及排名进行了通报。其中,西城区展览路街道、昌平区城北街道、顺义区仁和镇为全市平原地区道路尘负荷最低的三个乡镇(街道);朝阳区首都机场街道、朝阳区呼家楼街道、大兴区旧宫镇为全市平原地区道路尘负荷最高的三个乡镇(街道);平谷区平和街、平谷区017县道、通州区滨河中路为全市平原地区道路扬尘污染最严重的三条道路。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北京丰台岳各庄机动车辆检测场因未按照标准和规范对检测车辆进行操作,被丰台区生态环境部门处以8万元罚款。这是《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后,北京市首例生态环境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立案处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天津市
为保障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正常运行,新修订的《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修订内容包括:将碳排放权交易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增加“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要求;调整碳交易主管部门;明确纳入企业名单批准程序等。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
上海市环境局对5月上海空气质量进行通报。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2020年5月上海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为77.4%,较去年同期上升3.2%,未出现重度污染天数。PM2.5、PM10、SO2、NO2月均浓度分别为39μg/m³、50μg/m³、7μg/m³、36μg/m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超标率为19.4%,CO日均值未出现超标。有7天出现污染物浓度超标,其中6天首要污染物为O3,1天为PM2.5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6月30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创新生态环保举措更大力度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了“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等四大类共27条支持稳就业促发展的工作举措,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在题为“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及实践”的报告中介绍了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中国行动和重庆探索,并对重庆市几年来的绿色低碳行动成效进行了概括总结。报告提及,截至2020年5月底,重庆市试点碳市场累计成交量1000万吨,累计成交金额5576万元。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全部完成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的8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计划。数据显示,和2015年相比,市(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高6.1%,PM2.5未达标市(地)浓度下降33.3%。在大气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削减中,全省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产业作用明显。全省稳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不断扩大清洁燃煤、生物质、天然气、电供暖、工业余热等清洁取暖面积,截至目前,全省清洁取暖面积达到4.3亿平方米。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
7月1日,辽宁生态环境局发布《致全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的一封信》,强调了夏季臭氧防治,尤其是VOCs减排的重要性。并规定相关企业2020年7月15日和9月前完成的一些列VOCs减排措施,包括:制定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规程、综合技改,推动低(无)VOCs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以及对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等。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
6月29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该条例于7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使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处理有了规范指引和刚性约束。《条例》规定,对废旧蓄电池应按照固体废物依法管理,不得随意丢弃。生态环境部门将严厉打击非法收集、非法拆解铅蓄电池和非法冶炼再生铅等环境违法行为,并督促7家试点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回收体系,确保今年底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到40%以上。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6月30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江苏省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实施范围为省内涉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现有企业及新建企业。该要求实施后在车间外或露天操作工位旁进行厂区内VOCs排放监控,解决了之前难以确定法定边界的难题。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
2020年7月1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全面实施。同日,杭州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对某包装塑料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不符合VOCs排放标准要求,并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2.81万元。此案为全省首例违反《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环境违法案件。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安徽16个地级市2020年1-5月空气质量排名及61个县(市)PM2.5浓度排名。黄山、安庆、六安、芜湖及合肥等地级市上榜空气质量前十排名,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88%以上。全省61个县(市)中15个县(市)PM2.5浓度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河南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倡议书》,倡议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单位)积极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社会责任和主体责任,广大群众从身边做起采用清洁能源和低油烟、低污染、低能耗的饮食方式,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作为、加强执法监管。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
为切实削减VOCs排放总量,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广东启动“百日服务行动”治理臭氧污染,强化各市帮扶检查力量,引导企业主动履行治污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行动主要聚焦VOCs重点监管企业,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重点区域、敏感点,以及营运柴油车用车大户4个重点领域。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
近日,四川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初步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系统;到203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建成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7月1日,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公开发布全国首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双创”需求清单——《四川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创新创造需求清单》,为实现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既定战略目标,四川省从全球气候变化本地化影响与风险、城市和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协同管控、脆弱领域和区域气候变化适应、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和支撑五个方面,提出建设光伏社区和村庄、创新甲烷回收利用协同技术体系等30条创新创造需求。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宁夏
“十三五”期间,宁夏全区三次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7.5:42.3:50.3,累计化解过剩产能773万吨,淘汰落后产能807万吨。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得到高速发展,截至2019年年底,全区新能源装机规模达2033万千瓦,占总装机约37.7%,全区可再生能源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5.7%,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0.9%。
——宁夏生态环境厅